近年来,由于危险品瞒报、错报、漏报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层出不穷。在海关申报时,危险化学品与危险货物有很多人混淆。这两个概念既相似又有区别,涵盖范围既重叠又有不同。
概念
危险化学品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危险货物
《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6944)规定,危险货物是指具有爆炸、易燃、毒害、感染、腐蚀、放射性等危险特性,在运输、储存、生产、经营、使用和处置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毁或环境污染而需要特别防护的物质和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