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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关超过1000的邮寄包裹如何处理

对于国际快递,进出口的货物只要价值超过RMB5000,就要正式报关,那么当货物价值超过1000元时,应该如何报关呢?



个人邮递物品是指:按我国海关的规定属于自用、合理数量范围内的进出境旅客分离运输的行李物品、亲友间相互馈赠的物品和其他个人物品。



进出境个人邮递物品应以自用、合理数量为限。海关对进出境个人邮递物品的管理原则是:既方便正常往来,照顾个人合理需要,又要限制走私违法活动。据此原则,海关规定了个人每次邮寄物品的限值和禁止、限制邮寄物品的品种对邮寄进出境的物品,海关依法进行查验,并按章征税或免税放。


1、个人邮寄进境物品,海关依法征收进口税,但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


2、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寄自或寄往其它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


3、个人邮寄进出境物品超出规定限值的,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但邮包内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虽超出规定限值,经海关审核确属个人自用的,可以按照个人物品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4、邮运进出口的商业性邮件,应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个人携带或邮寄进出境印刷品、音像制品,应以自用合理数量为限,超出的予以退运。经海关查验在规定范围内且无违禁内容的予以放行。



海关监管的进出境印刷品、音像制品主要指:


印刷品----图书、报纸、杂志、印件、函件(私人信件除外)、复印件、绘画、手稿、手抄本等。


音像制品----录音带、录像带、唱片、激光唱片、激光视盘、电影胶片、摄影底片、幻灯片、以及计算机磁盘、光盘、磁带等各种信息存储介质。




货物类快件是指除文件类和个人物品类以外的快件。货物类快件又细分为第一类、第二类和第三类。


第一类快件分进境、出境2种。


进境:指关税税额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规定的关税起征数额以下的货物和海关规定准予免税的货样、广告品;


出境:指出境的货样、广告品(法律、法规规定实行许可证管理的、应征出口关税的、需出口收汇的、需出口退税的除外)。


此类快件进出境时,运营人应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快件KJ2报关单》、每一快件的分运单、发票和海关需要的其他单证。


第二类快件仅指进境快件,是应予征税的货样、广告品(法律、法规规定实行许可证管理的、需进口付汇的除外)。进境时,运营人应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快件KJ3报关单》、每一进境快件的分运单、发票和海关需要的其它单证。


第三类快件是指第一类、第二类以外的货物,此类货物进出境时,按照海关对进出口货物通关的规定办理。



那么问题来了,超出1000的包裹怎么处理?


1、要么委托正规的报关行代为处理正式报关,如可以委托上海执帆报关有限公司


2、要么退运退回到始发地


3、要么弃货不管,但是承运快递公司最终还是会联系您作为收货方或者发货方进行销毁,弃货处理或者自行退运的费用!所以为了不支付更高的费用,还是建议按照流程正常去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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